日期:2021-11-30??? 來源:綜合部
2021年10月22日,南非國際貿易管理委員會(ITAC)(代表南部非洲聯盟-SACU,SACU包含國家為南非、博茨瓦納、納米比亞、萊索托及斯威士蘭5國)發布公告:應南非企業PFG Building Glass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夾層安全玻璃(Laminated Safety Glass)發起反傾銷立案調查。涉案產品的南非稅號為7007.29。
目前,通過第三國轉口貿易的方式,常說的轉口貿易,就可以有效的解決汽車玻璃出口面臨的反傾銷問題,因為南非并不是對所有國家的汽車玻璃都有反傾銷稅。國內汽車玻璃出口廠商可以先把貨物運輸到第三國(如馬來西亞,泰國等),貨物到達第三國后,通過有資質的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安排清關、換柜、出具第三國的全套文件(如原產地證,裝箱單,INV,提單等),再重新出口,這樣一來貨物到達后清關用的是第三國的全套文件,那么高額的反傾銷稅就可以有效避免,在開拓更大的國際市場的同時,也可大大地降低進口國客戶的汽車玻璃進口成本。當然,有資源的企業可以利用到當地市場投資建廠按需生產,直接繞過這個障礙。最主要的,出口企業還是要轉換競爭方式,由價格競爭轉變為非價格競爭,積極利用商標、原產地標志、包裝、公關、廣告、售后服務等非價格競爭手段,創建名牌,以質取勝,多方位地提高我國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避免出口產品在短期內大量涌入進口國,不進行惡性出口競爭行為,以此減少遭遇反傾銷的不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