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1-09??? 來源:未知
近日接到很多客戶朋友的咨詢,關于如何處理新品牌在國外被惡意搶注的糾紛,經過我司與國家工商行政總局商標局核實以及與商標注冊界專業人士溝通,現給出一些建議和意見,以避免或減輕因此受到的損害。
一般而言,申請人在國外申請注冊商標主要有兩種途徑:
1)逐一國家注冊,即分別向各國商標主管機關申請注冊;
2)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即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注冊并延伸。
如何正確處理商標國外被注冊及其他情況?
1,對于未公開的新品牌,商標持有人應明確其未來將進入的主要市場或國家及地區,提前且針對性的進行商標的國外注冊。
譬如歐洲市場,其主要國家都是馬德里協定成員國,在國內注冊成功的基礎上,應盡早申請商標的馬德里延伸保護。
(國內外的大型外貿展會上,都會出現極小一部分的“專業人士”,可能是國外的貿易公司或律師事務所,專門收集工廠或貿易公司新品牌,回國后進行商標的惡意搶注。)
2,對于已經被國外搶注的商標,如果希望被撤銷而重新注冊,非常困難。
首先,馬德里協定的成員國是有局限的,大部分國家并不在馬德里協定的約束內。
其次,各國的商標法各不相同,舉證難度大。
一旦發現被搶注,應馬上向當地國商標管理局提出商標撤銷申請,撤銷不成,則只能與國外商標持有人協商處理,在付出最小成本的情況下收回商標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