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15??? 來源:未知
關于中東輪胎標簽法,GSO(海灣合作組織)于2015年11月11日發布了新通知。
內容如下:
1) 從2016年1月1日起,所有乘用車輪胎開始執行GSO滾阻和濕滑標簽;
2) 適用于從2016年1月1日起在GSO的ECCS系統中申請的新的輪胎規格,2016年1月1日前還在有效期內的輪胎GCC證書,不允許重復申請。
3) 2016年對輕卡胎和重卡胎實行自愿申請和標簽粘貼,如果廠家在GSO的ECCS系統申請時提供了滾阻和濕滑的測試結果,也會產生相應的GSO標簽;
4) 從2017年1月1日起,所有機動車輪胎都將執行GSO輪胎標簽法。GSO標簽將在ECCS系統中產生;
5) 滾阻和濕滑限值以及測試方法參閱法規GSO ECE 117 .02;
6) 申請GSO滾阻和濕滑標簽不需要另外注冊賬號,直接使用GCC賬號登陸ECCS系統;
7) GSO標簽法法規既可以在GSO網站上購買,也可以直接參閱歐洲ECE R117.02的內容;
8) GSO標簽申請及注冊沒有任何費用;
9) 在上述法令執行之日起,出口GSO的成員國必須要有GSO標簽;
GSO成員國:沙特阿拉伯,科威特,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卡塔爾,阿曼蘇丹王國,巴林王國及也門共和國。
其中沙特除GCC外,還需要SASO驗貨以及沙特本國標簽法。